包公祖,即宋代時之名臣包拯,也就是人們所謂的「包青天」、「閻羅包老」。相傳包公「日能審陽,夜能審陰」,所以又有「活閻羅」之稱。
因為包公亦掌管十殿閻羅之中的第五殿,故吾人亦稱他為「閻羅王」或「閻羅天子」。
據史載,包拯,字希仁,宋朝盧州合肥人,父親包懷,母親周氏,舉進士第後,官拜大理評事。歷官建昌知縣、天長知縣、端州知府、監察御史、天章閣待制而知諫院, 龍圖閣直學士,又攝理開封府,遷右司郎中諫議大夫、禮部侍郎,復權知開封府。
由於包拯的個性向來剛正堅毅,為官清廉公正不阿,
故一般的權貴和宦官都戰戰兢兢,沒有人敢妄為。
這位開封府尹便因他的正公廉明和明察秋毫,毋枉毋縱的精神,
再加上「日審陽,夜審陰」的傳說,使得人們莫不尊他「青天大老爺包公祖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