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鼎新道教總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劉厝派鼎新門

 

 ◎鼎新總站   道法研習 受職辦法
   本門法師   法師門生 本門沿革 

       法師自傳     法事相片

 

成立宗旨

 

本門歷經數百年,門生眾多,
為有效統合本門門生並使其相互研究道法,

發揚道教精神造福社會,並制止不肖門生,
違反宗教慈悲精神與本門戒律,

濫用法師之名行不義之事危害社會,
故統籌本派門生,做一有系統管理

於民國九十年以劉厝派為根底,
向政府申請全國人民團體,

經政府同意獲准,定名為:中華鼎新道教會

 

行政院內政部合法登記宗旨與任務:

本會宗旨:
 一、弘揚道教數千年濟世為人精神。
 
二、 研究道學法術。
 
三、 淨化人心弘揚道教善與愛的精神。

本會任務:
 
一、辦理本會法師與會員科儀研習活動。  
 二、
辦理宗教學術法術研習探討活動。
 三、
辦理本會信徒皈依與各法會活動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四、辦理本會法師神職人員傳渡、奏職、進陞等儀式。
 五、辦理宗教社團交流聯誼活動與建醮法事及照顧貧困活動。
 
六、籌設道院供會員研習,並提供道法學術、教育觀摩。

本會政府登記之合法經費來源:
       本會
內政部立案字號台內社字第0910011407號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並依法申請稅籍統一編號:14698154號
       
 本會合法章程內容(經費來源部分):

 本會經費來源如

一、入會費

二、常年會費

三、事業費。

四、會員捐款。

五、委託收益。

六、基金及其利息。

七、服務會員收入:提供會員各項法事服務之收入。

八、專案計畫之收入:舉辦宗教專案法會計畫之收入。

九、其他收入。

一:劉厝派鼎新門系統表   

二:理監事名單

三:本門沿革

四 : 首席法師自傳

五 : 本門門規戒律

六 : 中華鼎新道教總會組織表 

七:本派渡牒受職辦法

八:本派渡牒入門受職名稱

九 : 行政院內政部登記之合法任務

徵:

全省各縣市辦事處

成為本會會員

有任何疑問請電:0939513023找劉理事長詢問